7月23日上午,以梅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亲属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左右,被告人梅焱、王岭军、肖海龙等人辍学后,无所事事,与王成、李帆等十余人跟随谢某、肖某刚等人在北正街一带混迹,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多起。该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11人轻伤的后果。
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各辩护人进行了阅卷,并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程序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定了争议焦点。
来源:临湘新媒体中心
作者:陈芳
编辑: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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