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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市林长王文华签发2022年第1号林长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指令》

来源: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倩 2022-03-29 16: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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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村三级林长,各镇(街道)、国有林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临湘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临办〔2021〕1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发布如下指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2年临湘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期为3月30日至4月30日,其中4月2日至4月9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涉林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可以结合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报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布,并报临湘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我市一级重点森林防火区为:五尖山国有林场、荆竹山国有林场、药姑山国有林场、白石园国有林场、大云山风景区、龙窖山风景名胜区、铁山灌区,桃林镇、坦渡镇和聂市镇,其它镇(街道)为二级重点森林防火区。辖区内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涉林区(街道)党委、政府,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涉林区(街道)党委、政府,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市级副林长包镇(街道)、镇级副林长包村(社区)、村级副林长包网格的责任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市、镇、村三级林长和市林业局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五、强化宣传教育。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无烟祭祖等绿色文明环保祭祖,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责任,教育和带动群众、亲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和义务宣传的典范。

市林长:王文华

2022年3月29日

来源: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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