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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三个强化”推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临湘市公安局 编辑:乔佳 2024-08-30 08: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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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期间强调“要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事关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狠抓“三个强化”,全力推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辖区企业高效发展。

一、强化案件摸排,推动工作落实。结合政法专项巡察和上级公安机关政治、业务“双督察”工作,就时间跨度而言,本次工作不局限于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只要是3类案件就应纳入治理范畴;从办案主体而言,涉企案件不单是经侦部门办理的案件,治安、刑侦、网安、禁毒等有涉企案件管辖权警种办理的涉企案件,做到全量排查、全面起底;各办案单位坚持刀刃向内、深入自查,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督察、法制等监督主管部门,履行评查复核职责,坚持原则、逐一核查,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紧盯重点案件,特别要高度关注受案后超期未作结论、不予立案撤案等案件,以及大批量、长时间冻结资金的案件,作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督导整改。

二、强化问责问效,拧紧责任链条。针对涉企案件专项治理中存在的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核查不实以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做到紧盯不放,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针对案件涉及的责任民警和领导,要查清事实、一查到底,快查快处快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同时运用自查从宽政策,自查自纠与被动查处在追责问责上要有所区分,对主动查纠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再追究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追责。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未能发现问题,但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以及遮掩问题、企图蒙混过关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制度完善,推动源头治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深挖病灶、对症施策,更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和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法制部门以开展影响“双服务”执法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为契机,坚决落实整治影响“服务大局”执法突出问题的六项措施,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抓手,推动落实“四个一律”,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督察部门加大现场督察、数字督察力度,充分运用案件倒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手段,严查突出问题、严抓反面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定期通报警示。执法办案部门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加强案件办理监督审核,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特别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排除经济利益、领导意志、指标考核、地方保护等因素影响,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临湘市公安局

编辑: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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