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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如何做好血吸虫病防控

来源:临湘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临湘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邓晶琪 2021-07-07 09: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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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中心

、汛期血吸虫病个人防护知识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办法。

1.疫区居民和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涉水工程施工等人员,要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称为疫水,尽量缩短接触时间、次数和暴露面积。

2.必须接触疫水时应尽可能做好个体防护。目前常用的防护用具有长统胶靴、尼龙防护裤、胶皮手套等。使用以1%的“氯硝柳胺”浸泡的衣裤、手套、袜子、绑腿等,防护效果更好。

3.使用防护药品以避免感染。不可避免必须接触疫水时,下水前在将要接触疫水的身体部位涂抹防护油(防蚴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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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防护措施之一---涂抹防护霜

4.不直接饮用疫水,不在疫水中戏水、游泳和洗刷用具,饮用水一定要消毒或煮沸,确保饮用水安全。

5.接触疫水1~2天内,出现点状红色奇痒的丘疹,或在接触疫水2周内出现咳嗽、胸痛等症状,以及接触疫水1个月左右出现发热、畏寒、腹胀、腹痛、腹泻、肝脏肿大和肝区疼痛等症状,应尽快到就近我市基层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机构江南、黄盖湖、源潭、长安血防站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诊断和治疗。

6.为防止血吸虫病急性感染暴发,接触疫水的人群在首次接触疫水后需早期采用青蒿琥酯或蒿甲醚预防,或4周后口服吡喹酮进行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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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防性用药---吡喹酮

7.对于反复多次接触疫水,尤其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官兵干部、居民涉水工程施工的工人等人员,在脱离接触疫水后1个月内,应尽快到我市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血吸虫病专项检查,若发现阳性,需及时给予病原治疗。

、汛期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要领

1.早预警。 掌握汛情及外洲水位动态,开展防病专题研究和风险分析,做好突发疫情的人员、物资应对准备。

2.降风险。 在汛期,对易感地带的水体用氯硝柳胺药物缓释法杀灭水体尾蚴。灾后对水淹钉螺面积及其可能扩散的地区进行认真规划、充分准备和全面调查,对重点和可疑的有螺环境,要以氯硝柳胺灭螺、灭蚴。

3.强健教。通过健康教育提高灾区群众与救灾人员血吸虫病防病意识,劝导群众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对于抗洪抢险与生产自救必须接触疫水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跟重点。 对于参加防洪抢险救灾的官兵、干部居民、涉水工程建设工人等人员,抢收抢种的当地居民,渔船民以及外地流动人员要重点关注,做好登记造册并发放预防用品,对这部分人群做好追踪观察。

5.抓哨点。 流行区医疗机构(哨点医院)落实发热病人首诊制,对涉水人员开展血吸虫病监测和登记随访。

6.管家畜。积极与农业家畜部门沟通,利用有利时机对家畜开展血吸虫病普治;加强家畜管理,严格实施封洲禁牧等措施。

7.安全用水。要求居民在划定的安全生活区内取水。对饮用水源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饮用前要进行卫生处理。方法为:每50公斤水加漂白精0.5克或漂白粉1克,30分钟后方可饮用。

8.粪便管理。修建临时厕所,教育群众不随地大便。对人、畜粪便进行灭卵处理,方法为50公斤粪便加尿素250克拌匀,储存1天以上。

9.抓监测。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管理,对于发热病人尤其是处于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内者,在排查新冠病毒感染后还需排查是否感染血吸虫病,对血吸虫病病例要及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咨询电话:0730-37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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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临湘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邓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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