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把近日查获的野生动物放归到荆竹山林场,让这些“山野之灵”回归自然,繁衍生息。
活动中,工作人员采取活体放生和受伤救护的方式合理安置这批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小麂1只,乌梢蛇、王锦蛇和黑眉锦蛇等蛇类6条。
据了解,市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出警,当事人邓某把野生动物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贩运到我市后被依法查获。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非法猎捕、运输、交易、以及食用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都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市林业局副局长方胜林: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们林业部门积极宣传贯彻,并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审:敖 琦
二审:李晗勋
三审:何 斌
来源:临湘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志刚
编辑: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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