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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庭审理贩毒案 学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来源:临湘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汝莹 编辑:方华 2024-03-27 1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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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 150余名学生旁听庭审,“沉浸式”“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青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尧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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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周某找袁某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烟弹”,袁某联系陈某,陈某找到上线。当日,袁某、陈某两人从上线处购买16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以500元一个的价格贩卖给周某。周某支付毒资8000元,并分给袁某、陈某4个电子烟弹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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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尧: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常被吸食者添加至卷烟烟丝,或者是勾兑至电子烟油中吸食,被俗称为“上头烟”或者“烟粉”,吸食者多为未成年人、年轻人。

依托咪酯具有强成瘾性,吸食成瘾会造成偏执、焦虑、被害妄想症等精神障碍,严重的会导致晕厥、猝死,危害极大。该案是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我市办理的首例涉依托咪酯贩毒案件,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并现场普法,告诫同学们要自觉筑牢禁毒思想防线,切勿以身试毒、以身试法。

市第三中学学生胥越:我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以好奇心去轻易尝试毒品,我们要学法、知法、懂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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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综合该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判决陈某、袁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千元。

一审:敖 琦

二审:李晗勋

三审:何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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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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