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三届“临湘浮标杯”•金秋垂钓大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临湘市人民政府
抖音电商
三、承办单位
临湘市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湖南游钓天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临湘市钓鱼运动协会
临湘市浮标协会
临湘市钓具电商协会
五、支持单位
临湘市钓具(浮标)企业
六、支持媒体
中央、省、市媒体,快乐垂钓,抖音,临湘市融媒体中心
七、参赛资格
18-75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限报512队。
八、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6至10月11日
地点:湖南省临湘市长安河(选拔赛、晋级赛)
湖南省临湘市国际垂钓中心(总决赛)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5日18:00
十、比赛项目及鱼情
(一)比赛项目
1.选拔赛
采用7.2米以内(含7.2米)手竿钓混合鱼两天四场重量积分赛。(512晋256)
2.晋级赛
采用7.2米以内(含7.2米)手竿钓混合鱼每天四场重量积分赛。(第一天256晋64、第二天64晋8)
3.总决赛
采用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8晋4、4晋2、冠、亚PK)
整个赛程有效鱼种:鲫鱼、鲤鱼、青鱼、草鱼、鳊鱼、鲢鳙。其它鱼种无效。
(二)鱼情介绍
备注:①将在开赛前两周向比赛场地放鱼,赛事过程中,将
根据比赛出鱼情况,给予适当补鱼,确保比赛效果。
②总决赛(8强)必须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全套钓具装备、饵料,不得自带装备、饵料。
十一、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选拔赛
512支队伍分16个区通过两天四场的重量积分排名,总积分成绩排名前256名的队伍入围晋级赛。(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总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二)晋级赛
第一轮:256支队伍分16个区通过一天四场的重量积分排名,总积分成绩排名前64名的队伍入围下一轮比赛(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总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第二轮:64支队伍分4个区通过一天四场的重量积分排名,总积分成绩排名前8名的队伍入围下一轮比赛(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总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晋级前8名的参赛选手,在接下来的赛程中必须接受赛事组委会安排的媒体采访。)
(三)总决赛
第一轮:
8晋4为8个队伍通过抽签分为两组,每组4个队伍,组内一对一 “双败淘汰”竞赛制。
第二轮:
4强晋级赛为四支队伍通过抽签组内一对一 “双败淘汰”竞赛制。
第三轮:
冠、亚军决赛,晋级冠、亚军PK的两个队伍采用5局3胜制(PK赛如打成平局,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如再打成平局,金鱼制胜,决胜出总冠军)。
选拔赛、晋级赛、总决赛具体赛制详情见赛前公告。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总奖金174.78万元,奖金以团队为单位颁发,由团队内部自行分配,组委会不负责团队奖金分配,前三名领奖时,需有团队参赛队员的共同签字。
1.团队奖项(合计:153.1万元):
总决赛:
冠军:109万元+奖杯、证书
亚军:6万元+奖杯、证书
季军:2万元+奖杯、证书
第4名:1万元+证书
第5名:8000元+证书
第6名:6000元+证书
第7名:5000元+证书
第8名:4000元+证书
晋级赛:
第9—64名:3000元(计16.8万元)
第65—128名:2000元(计12.8万元)
第129—160名:1000元(计3.2万元)
2.选拔赛、晋级赛幸运奖(合计:20.48万元):
选拔赛、晋级赛四天中所钓获的幸运红鱼,在当场比赛钓上的第一时间应向所在比赛区裁判员报告,进行登记后方能入护。红鱼200元/尾,共1024尾。
3.巾帼竞技奖(合计:0.6万元):
为鼓励女子选手参赛,选拔赛参赛队伍中(必须含有1名女选手)的队伍总成绩名次靠前的三支队伍予以巾帼竞技奖奖励。
第1名:3000元
第2名:2000元
第3名:1000元
4.老当益壮奖(合计:0.6万元):
为鼓励中老年选手参赛,选拔赛参赛队伍中(必须含有1名60岁以上选手)的队伍总成绩名次靠前的三支队伍予以奖励。
第1名:3000元
第2名:2000元
第3名:1000元
备注说明:以上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
十三、报名方法、参赛保险、竞赛服务费、报到说明
1.赛事服务费:2400元/队(每队2人,1人主钓,1人辅助,每队可以带1名直播人员,但直播人员不能参与赛事有关的任何辅助工作,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直播,如要增加直播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向主办方提出申请,否则直播人员无法进入比赛场地进行直播,直播人员无纪念品),限报512支队。参赛运动员、直播人员需在比赛开始前自行购买个人保险。
2.赛事服务费请汇款至赛事指定账户(汇款截图请个人妥善保存),认定赛事组委会官方报名负责人,通过非官方渠道报名造成的纠纷,导致未能正常参加比赛的选手,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有特殊食宿要求的团队请提前和赛事组委会联络(少数民族参赛选手)。
4.赛事组委会提供竞赛当日参赛团队(主钓、辅助、直播)盒饭1份及足量饮用水。
5.赛事组委会推荐酒店:
桃花岛民宿:朱经理17873039735
华银酒店联系人:孙经理19973010305
中发大酒店联系人:张经理13837144226
维也纳大酒店联系人:康经理13047205777
美宿欢漫大酒店联系人:何经理19330070789
6.推荐餐饮:
钓鱼人之家餐厅:方经理19330074888
小家庭餐厅:瞿经理18182020888
余小串餐厅:余经理18817033053
鹅村餐厅: 李经理15574071777
7.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5日下午18:00
8.官方报名通道:
临湘物坊助农助企(抖音)
游钓天下钓江湖小程序(微信)
湖南游钓天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朱小姣:19015117652(微信同号)
临湘市钓鱼运动协会许怀儒:13974016878(微信同号)
临湘市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朱泽鹤:15243647945(微信同号)
9.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请各参赛队员于2025年10月6日18:00前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弃赛,不退还报名费。
报到地点:湖南省临湘市星河广场
报到须知:报到时领取纪念品,含参赛衣服、帽子、渔护、钓竿、临湘浮标(2025珍藏版临湘浮标)、参赛证、停车证及其他相关纪念品(纪念品赛前单独公布)等。组委会赠送的衣服、帽子、渔护要求参赛团队比赛时必须统一着装、使用。
10.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报到时予以查验。
十四、竞赛日程
注: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以总裁判长宣布为准。
十五、裁判员
本次比赛由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本次比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总裁判长与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六、竞赛规则
1.参赛报名年龄限年满18-75周岁(60-75岁参赛选手需现场填一份个人健康承诺书,方可正常参赛),报到时,各参赛队员需携带与报名本人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每场比赛开始前都需由公证处进行一次身份信息核对,一旦发现信息不符则当场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选拔赛、晋级赛钓具自备。每个队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线组总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竿把垂钓,可携带符合比赛规格一致的备用竿,比赛用竿必须符合比赛规则。验竿只验7.2米手竿,7.2米以内的竿不验。
3.选拔赛、晋级赛只能使用7.2米以内手竿(含7.2米),浮标长度不能超过6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的数量不能超过2枚。
4.本次比赛的选拔赛、晋级赛饵料自备,总决赛为公饵。自备饵料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饵料和添加剂,严禁使用活饵,禁止使用红虫和蚯蚓拉饵,可以使用虾拉。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任何时候严禁手抛和器具打窝。严禁铅皮座带饵,饵料只能粘附在钩上,禁止甩大鞭。
5.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钓箱摆放点应为钓箱支架对准钓位号为准。
6.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区域,比赛期间要坚守自己的钓位区域,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钓位区域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批准,擅自离开视为弃赛。
7.比赛本队成员可以轮钓轮抄,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禁止强行入护,如果强行入护,罚减当场比赛最重一尾鱼,另加罚3分。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待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渔护,不得随便串位,所有渔获必须经过计量。未计量擅自处置渔获立即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驱逐出场。比赛中严禁喧哗,不得使用有噪音发声计时器。
8.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有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运动员上鱼后,先将渔获放入渔护才可进行下一次抛竿。
9.运动员垂钓区域在左右隔离线区域内,不得超出。
10.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1.爱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不随意吐痰,不乱扔物品,遵守赛场管理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赛事组织人员的工作。
12.压哨鱼的界定:以总裁判长发出结束比赛口令后,鱼进入渔护口平面以内为准。
13.比赛期间可采用多个渔护轮换,每个渔护的渔获建议不超过40公斤。计量时渔护由运动员自行提护倒鱼计量。
十七、竞赛罚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1)警告(出示黄牌):
(2)积分赛加罚积分3分,PK赛罚减1kg鱼获;
(3)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1)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证随身佩戴。
(3)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4)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5)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6)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7)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8)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9)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分区裁判长同意。
(10)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11)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12)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13)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4)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15)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6)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17)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8)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及指定钓具必须穿戴和使用。
(19)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PK赛罚减1kg鱼获。
(1)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浮标、主线、子线、标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浮标座底部处主线至标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60厘米;底钩至浮标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3)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4)运动员应坚持本队人员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5)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6)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9)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10)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1)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12)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鱼入渔护口平面,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13)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14)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5)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16)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及指定钓具必须穿戴和使用。
(17)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18)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并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总决赛为指定用饵,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的物质及物品。
(3)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4)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5)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6)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追加处罚。影响恶劣者,取消比赛名次,禁止参加临湘市举办的一切垂钓赛事活动。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3)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4)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5)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6)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7)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十八、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九、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参加活动存在的造成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所有活动参与者风险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保险。
二十、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一、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为本次赛事的赛事组委会。
2025第三届“临湘浮标杯”•金秋垂钓大赛赛事组委会
2025年8月1日
来源:2025第三届“临湘浮标杯”• 金秋垂钓大赛赛事组委会
作者:2025第三届“临湘浮标杯”• 金秋垂钓大赛赛事组委会
编辑:方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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